中文系系列写作课程规定及评分表(2026.01.05更新)
发布日期:2026-01-05浏览量:次
一、中文系系列写作课程规定及评分表
1.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100篇作文”有关规定及归档要求
2.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100篇作文”评分表
3.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100篇作文”封面
4.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专升本“20篇应用文”有关规定及归档要求
5.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专升本“20篇应用文”评分表
6.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专升本“20篇应用文”封面
7.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2篇书评”有关规定及归档要求
8.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2篇书评”评分表
9.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学年论文”有关规定及归档要求
10.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学年论文模板
11.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学年论文”评分表
二、专升本“20篇应用文”写作范围及要求
一、写作要求
(一)学生必须按时完成习作,用“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统一稿纸手写。
(二)写作规范具体为:
1.古文3篇
范围:对联、请柬、游记。
要求:各写1篇。
对联写三幅及以上算1篇。请柬写三帖(分别写婚柬、座谈会请柬、晚会请柬等)及以上算1篇。游记(150字以上)。
内容紧扣生活。
2.现代文17篇
范围:求职信、申请书、通知、请示、启事、记录(电话记录、会议记录等)、会议纪要、请假条、慰问信、演讲稿、辩论稿、策划书、调查报告(社会实践、田野调查、市场调查)、报道、人物专访、新闻评论、学习计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日志、文件提要、应用文写作总结。
要求:
必写文种7个:求职信、演讲稿、报道、学习计划、策划书、调查报告(其中必须包含一篇职业调查报告)、20篇应用文写作总结(作为最后一篇)。其他篇可任选文种。请假条、启事、通知只能各写1篇,不能反复写来充数。
其他篇可任选文种。
请假条、启事、通知只能各写1篇。不能反复写来充数。
(三)“20篇应用文”为中文系专升本学生的专业必修课,学分按教学计划执行。学生应按时完成写作训练,指导老师须于当学期第18周前提交成绩。未提交成绩者,学校教务系统按“0”分录入成绩。在此之后完成的,成绩酌情扣分,按“补考”成绩录入。
二、评分标准
学生“20篇应用文写作训练”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分四部分组成,即:写作态度分、思想内容分、文字表达分、习作发表分。
(一)“写作态度分”满分为60分。凡按上述要求圆满完成任务,且内容健康、不存在抄袭现象,均可评60分。
下列情况应予扣分:
1.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习作者,每迟交一次扣5分。
2.20篇是应用文,不按要求写,每缺一篇扣2分。
3.严禁抄袭或AI代写!抄袭他人文章或使用AI代写者酌情扣分乃至“写作态度分”评为零分。
不足20篇者必须补足,文面不整洁、字迹潦草部分应予重抄。
(二)“思想内容分”满分为20分。要求思想积极健康、内容充实、感情真挚、言之有物。格调低下者酌情扣分。
(三)“文字表达分”满分为20分。要求做到言之有物、结构完整、条理清晰,文从字顺,语言简洁。
(四)“习作发表”所指的发表时间,限于20篇应用文写作期间。在《新花圃》《广东物华录》、校报上发表习作,每发表一篇加2分;在市级报刊(有报刊号)发表习作的,每发表一篇加3分;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习作的,每发表一篇加4分。
(五)“20篇应用文写作训练”所评定的总分,没有文章发表者一般不宜超过90分;有文章发表的,一般不宜超过98分。
三、归档要求
(一)《广州新华学院中文系“20篇应用文”评分表》,指导教师需手写签名。
(二)“20篇应用文”每篇需有批改痕迹。
(三)每位学生的“20篇应用文”要按目录顺序整理好,由指导教师以小组为单位,于当学期第18周,将全部应用文原稿与每位学生的评分表(纸质版),提交至教学秘书处存档。
下载地址:
广州新华学院中文系写作课程规定及评分表(修订版)20260105.docx
广州新华学院中文系写作课程规定及评分表(修订版)20260105.pdf
三、全部写作禁止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