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关于指导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规定(2005级)

发布日期:2008-04-09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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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分要求:

       (一)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学术课题的研究和写作,基本观点正确。
       (二)论题有意义,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方法恰当。
       (三)文字通顺,条理清楚,结构完整,格式规范。
   
    二、评分标准:

       (一)较出色地达到论文的各项要求,主要论点有新见解,可评为优秀。
       (二)达到论文的各项要求,论述有较深的体会,可评为良好。
       (三)基本达到论文的各项要求,论述不够深刻,可评为中等。
       (四)论文某些方面有不足之处,但总体上尚达到论文的基本要求,可评为及格。
       (五)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可评为不及格:
       1、论文在政治思想方向、基本观点方面有错误;
       2、立论无据,言不成理,观点与材料相脱节;
       3、文章逻辑混乱,语病较多;
       4、抄袭、剽窃,严重的可评零分。
   
    三、指导规程:

       (一)指导学生掌握研究方法,搜集、研读论文相关资料;
       (二)指导学生提炼论点,形成题目,制定论文写作提纲;
       (三)审阅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四)审阅定稿,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四、收卷办法:

       规定时间,由系办公室统一收卷登记后转发给导师评分。

    五、2005级学年论文写作进度要求:
       (一)本学期第一、二周确定论文选题,指定指导老师。
       (二)第五、六周拟制写作提纲,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开始写初稿。
    (三)第十一、十二周,初稿送导师审阅,根据导师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稿经导师审阅同意才能定稿。
    (四)论文定稿须按规范格式用稿纸墨水笔抄写或电脑打印(A4或B5纸)、认真校对无误,然后装订一份交系办公室,截止日期为第十六周末(6月13日)。

    六、学术论文的规范要素:
       本科毕业论文属学术论文,必须合乎规范格式,具备五个要素:
       (一)论文题目及作者姓名
       (二)论文提要(约300至500字)。是在论文完成之后,作者对论文全文要点的提炼、概括。
       (三)论文正文(6000字以上)。
       (四)论文中引文出处的详细注释与说明(以尾注的形式,在正文之后用“注释”栏目顺次列出)。每条引文出处应包括五个要素,其顺序为:作者姓名、书名(文章名)、出版社(期刊名)、出版年份(期刊的年份与期数)、页码。
       (五)参考文献(写作论文时所涉及到的)。放在尾注(“注释”栏)之后,可与引文出处的书目重合。所列应包括四个部分,其顺序为:作者姓名、书名(文章名)、出版社(期刊名)、出版年份(期刊的月份与期数)。
原文下载:中文系关于指导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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