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7浏览量:
分享到:


中文系注:
一、请各年级班长、团支书牵头成立班级奖学金评选小组(组长原则上不得由奖学金潜在获得者担任,小组成员结构合理),认真研读奖学金、综合测评相关评选规定与细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贯彻班级评选小组名单、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加分扣分具体情况、综合测评排名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等
层层公示,于2014年92611:00前将奖学金评选所需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至系办公室。
二、各年级的评审小组成员,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相关材料。对于《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中的各项加分
(请下载系网页提供的版本,里面对个别项目作了说明。不要下载学工部网页的版本),应注意有无“不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xx”的说明;“担任社会工作并履行工作职责”项的加分,应根据该同学实际的任职表现确定具体的加分分值,禁止全部简单的按最高或最低加分;对于细则中未列明的加分、扣分项目,各年级的评审小组可将其正确的纳入相应的加扣分项目,参考确定具体的加分分值。
三、所有同学都需参加综合测评排名,并作为本年度其它各类评优成绩参考,大学期间的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也会影响毕业时的就业推荐,因此希望不能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也能积极关注自己加分。

各系:
      为营造优良的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促使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奖励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对做好201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评
      (一)程序:由各系主任、级导师、政治辅导员组成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二)评审时间:2014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三)材料报送:材料报送必须以系为单位,于2014年9月30日17:00前将初评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广州校区学生工作部203办公室或东莞校区实验楼2-B214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学生工作部邮箱xuegongbu203@163.com。
      二、终评
      (一)程序: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终评工作。学生工作部汇总初评结果,上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评审通过后发文表彰。
      (二)终评时间:2014年10月中旬。
      三、表彰
      表彰时间:2014年12月中下旬。
      请各系严格审核,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切实做好此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联系人:陶强           联系电话:0769-82676841
 

点击下载:2013-2014学年度学院奖学金评选附件下载(中文系加注版)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