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奖学金评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16-09-10浏览量:次
说明:此次奖学金评定奖励办法,与此前的奖励办法有较大调整,如奖励范围改为前10%,一、二、三等奖的奖励金额大幅提高至3000元、2000元、1000元;加分结构也有了更全面的体现,涵盖了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社会活动、文娱体育活动等五大方面,鼓励同学们重视综合素质提高。
下载地址:
1.奖学金评定奖励办法、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uploadfile/2016/0910/20160910102516451.pdf
2.中新院〔2016〕6号-关于公布大学生学科竞赛类别通知:/uploadfile/2016/0911/2016091106001720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