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
发布日期:2013-07-15浏览量:次
中文系注:评选对象为2009-2012级曾受到学院、国家相关资助的助学金的同学(如企业及个人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不限定受资助年度)。有意申报者,请在7月18日前(星期四)按要求正确提交申报材料。
各系:
为了更好地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和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的典型先进事迹,进一步提高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3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粤教助函〔2013〕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决定开展以“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为主题的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9级-2012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二)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三)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推荐名额
各系推荐1-2名,有特别优秀的,可额外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活动,严格标准、注重质量,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要通过本次宣传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本地本校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案例,把评选推荐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二)材料上报时间及上报要求。截止时间2013年7月20日。广州校区: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邮箱xuegongbu203@163.com;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学生工作部203办公室。东莞校区: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东莞校区学工办邮箱xuegongban314@163.com;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学工办3栋南314办公室。
被推荐学生需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附件2),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见附件3)、个人相关照片(详见附件4)。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电子版附件学生材料统一命名为“系名+学生姓名”,并在材料中留下各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广州校区:陶强,电话: 020—87212786;
东莞校区:廖诗颖,电话:0769—82676841。
附件:1.

2.

3.

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