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关于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7浏览量:
分享到:

2011、2012、2103级:
        根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由于省厅的正式文件还未下发,但是届时文件一旦下发,留给系里评选的时间将很短促,而由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要求基本没有变化,故我们可参照往年的文件要求,根据学院核定的名额,先行进行评选(2010级已布置完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年级为11、12级。今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有176个,根据各系人数,按照2%的比例分配,我系共有8个名额。名额有限,请获学院奖学金的同学、且家庭经济的确很困难的学生才提交申请,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补充办法》。
        2、申请学生需上交材料有两份:《2.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2012版)》(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用申请国家助学金那份家庭情况调查表,即附件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2版))。
        3、班级评选流程:
        (1)各年级接到评选通知后,传达给各学院奖学金获得者,并同时成立班级评审小组(人数一般为班级总人数的10%,原则上直接沿用奖学金评选小组,如遇成员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则以其他责任感强的同学代替)。小组成员在成立后应立即在全部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正式开展工作;
        (2)符合条件的同学提交申请材料至班级评审小组;
        (3)班级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并公示全班,并退回不符合条件的材料、说明退回原因;
        (4)班级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充分讨论,并按推荐的得票数高低作排序(在困难程度差不多时,以成绩优者为先),并将排序结果作全班公示(不少于一天)。
      (5)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上述的“三次公示”的规定,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4、材料提交时间: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在11月1 日11:00前,将班级推荐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所有申报材料(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到系办公室。
        5、特别强调:申请所用表格见附件,励志奖学金表格应使用附件所提供的表格,不得改变表格的页面结构。表格中需签名的地方,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

二、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
        1、今年我院国家助学金的名额有800个,根据各系人数,按照6%的比例分配,我系共有36个名额,10、11、12、13级的名额依次为:6、10、7、13。具体评选条件可参考《关于申请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及其补充说明。
        2、我院四个年级学生都有资格申请,但家庭经济不困难,学习态度不端正(如上学年有成绩不及格的情况),旷课、迟到情况严重者,一般不予申请。但11、12级限在大一时经过了困难认定的同学申请;其他同学如申请,需要特别说明情况,如遇到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
        3、申请学生需上交材料包括三份
        (1)手写版的申请书一份(1000字左右,需详细列明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支出情况,对国家助学金的认识,获资助后的学习态度)。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
        (3)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一份(即《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2版)》)。
        4、班级评选流程:
        与国家励志奖学金流程大致相同。但各年级的推荐人数不得超过规定名额。
        5、材料提交时间: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在11月4 日前,将班级推荐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的申报材料(含《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到系办公室。
 
三、有关附件
1.《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补充办法》
2.《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2012版)》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2版)》
4.《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中国语言文学系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