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征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4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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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系团总支注:请我系各学生组织结合自身优势、资源和历史传统等实际情况,认真阅读文件,积极申报,在2013年9月4日(星期三)前完成申报工作。
 
    东莞校区团工委、各系团总支、各学生团体: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青年学生的校园文化活动,响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学联拟联合举办“第八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或“文化艺术节”)号召。现向各学生组织征集学院第八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部分活动项目,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闪动新华人,共筑新华梦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至12月

    三、组织机构
    文化艺术节设立组委会,由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及团属学生组织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文化艺术节的统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文化艺术节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活动内容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根据节目性质划分舞蹈类、音乐类、设计创作类、语言类、学术类、文艺类等各类项目,各学生组织、学生团体结合自身实际及历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举办情况申报相关活动至院团委审核。

    五、项目征集有关要求
    (一)深入学生,充分调研。请各组织、团体立足自身实际情况,深入学生当中,切实做好前期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学生对校园文化艺术方面活动的现实想法和需求,收集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信息,为设计校园文化艺术节项目做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精心设计,积极申报。各组织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在前期的调研基础上,精心设计积极健康、内涵丰富、能够吸引学生广泛参与的院级、系级活动项目。请各组织紧密围绕富有自身特色及立足创新实际申报节目,每个组织需报2项。请申报组织、团体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八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承办申报表》(见附件),并与具体承办方案于9月6日前以纸质版连同电子版形式上报院团委予以审核。组委会将对各组织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最终遴选若干项作为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院级项目,并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请各组织以此次征集活动项目为契机,在本组织内充分做好深入调研,在学生中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同时要做好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活动计划,精心设计文化艺术节承办项目活动,为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成功举办奠定基础,进一步推进学院校园文化氛围的建设。

    联系人:代亮
    联系电话:18002792890
    联系电子邮箱:66974630@qq.com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承办申报表.doc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