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青春中国梦 奋斗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8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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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校区团工委、各系团总支: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对共青团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进一步增强团总支活力,提升团组织凝聚力。根据《关于举办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相关安排,现将“青春中国梦 奋斗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中国梦 奋斗最美丽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12月
    三、活动对象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在校学生团员。
    四、活动形式
    1.开展“中国梦”学习活动。开展“中国梦”系列论述,党史、团史专题读书报告会。以命题演讲、读书心得等形式交流分享;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用微信记录分享参观心得。
    2.开展“青春梦想”交流活动。组织同学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与信仰对话”及“彩虹人生”报告会等对话交流活动,邀请杰出校友或党政等社会各界优秀人才与同学们畅谈人生理想,分享成长故事。   
    3.开展“我的中国梦”实践活动。组织同学参与“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中专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新媒体大赛、书画艺术作品大赛、校园十大歌手大赛、舞蹈大赛等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结合时政,创新活动形式,广泛动员基层团支部组织开展公益服务、社会调研等符合“三观三热爱”实践活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实效。各系团总支要注意运用有效手段,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学社团员的积极性,努力扩大团员的参与面。加强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主题团日活动顺利推进。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种校园媒体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广泛动员普通学生参与。活动期间,各团总支应在微博、微信平台上开展团日活动报道、讨论,并@广东共青团、@广东学联、@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团委。
    3.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各团总支于12月8日前,择优推荐1个“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案例”,以“‘青春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学系”命名报送至院团委工作邮箱。材料包括:1份1000字以内的活动总结和5张活动开展图片。总结要求:语言精练、亮点突出、数据详实;图片要求:每张像素1M,能紧扣主题。  
    联 系 人:徐丹峰(广州校区)、吴东杨(东莞校区)
    联系电话:020-87065651(广州校区)
          0769-82676842(东莞校区)
    邮    箱:xhyuantuanwei@163.com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