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

发布日期:2021-12-08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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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4月20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门20日发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明确:

1.为有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ps:根据对我系毕业生追踪了解,当地人社局明确表示在见习岗位工作,不购买社保,不影响考公);

2.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分担,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4.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标准还提出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包括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详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pdf(第15页“三、劳有所得——8.就业创业服务——(23)就业见习服务”)


(综合澎湃新闻、教育部、国务院有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