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9浏览量:次
中文系注:
1.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并在5月21日(星期一)16:00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给助理辅导员石雪梅同学或辅导员杨老师;
2. 材料含: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评审表与相关证明的电子版及“优秀毕业生名册”电子版发到石雪梅邮箱,压缩包附件、邮件主题均为“2018届优秀毕业生申请-14中文 姓名”),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3. 在填写评审表时,应针对“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在“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和“主要事迹”两栏内予以列明。
各学院、直属系: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校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促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8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截止至2018年5月25日
三、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两份)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一份)报送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201;东莞校区格物楼2-B213),电子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发送到xinhuajiuye@163.com。
联系人:杨武欣
电 话:020-87211370、0769-82676891
附件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
附件下载地址:/uploadfile/2018/0509/20180509062248626.doc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