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9浏览量:次
中文系注:
1.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并在5月16日(星期四)16:00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给助理辅导员何子晴同学或辅导员杨老师;
2. 材料含: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评审表与相关证明的电子版及“优秀毕业生名册”电子版发到何子晴邮箱,压缩包附件、邮件主题均为“2019届优秀毕业生申请-15中文 姓名”),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3. 在填写评审表时,应针对“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在“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和“主要事迹”两栏内予以列明。
详细评选通知请下载附件:
1.评选通知:/uploadfile/2019/0510/20190510103658416.doc
2.附件: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uploadfile/2019/0510/20190510103811693.docx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uploadfile/2019/0510/20190510103823594.docx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
/uploadfile/2019/0510/2019051010383585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