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9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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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并在5月21日16:00前按要求提交评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杨老师办公室,电子版发至yby@zdxh.cn;包括发送“优秀毕业生名册”的电子版),逾期视作放弃申请。在填写评审表时,应针对“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在“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和“主要事迹”两栏内予以列明。

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4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截止至2014年5月26日
      三、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两份)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一份)报送就业指导中心201办公室,电子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发送到xinhuajiuye@163.com

      联系人:刘艳        电话:020-87211625


      附件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
      全部附件下载:/uploadfile/2014/0519/20140519092745665.doc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