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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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注: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专插本的,在“评选条件”第5条的获得“荣誉”与“学校奖学金”的次数会适度放宽),请最晚在12月10日(星期五)12:00前把申报材料(评审表+佐证材料。评审表不得改变表格结构,篇幅限一张A4纸双面打印)的电子版发至学生助理辅导员何靖雯同学邮箱2607311878@qq.com(评审表和佐证材料置于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压缩包和邮件主题的名称,统一为“X班 学号 姓名 2022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纸质版(其中评审表需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份即可)交给何靖雯或各自辅导员老师办公室(许北祈、B102,杨帮琰、B103)。


各学院、直属系: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校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促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根据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2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截止至2021年12月20日。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电子版《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和《优秀毕业生汇总表》以学院、直属系为单位报送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邮箱xinhuajiuye@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以学院、直属系为单位报送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两校区办公室。

学生的申请佐证材料一律交给学院、直属系进行审核,各学院、直属系注意存档备案,不需提交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武欣、许夏冰;

联系电话:020-87211625、0769-82676891。


附件:

1.学生〔2021〕  号-附件1: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x

2.学生〔2021〕  号-附件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x (不得改变表格结构,限一张A4纸双面打印)

3.学生〔2021〕  号-附件3:优秀毕业生汇总表.docx


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处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