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 | 毕业生丢失报到证的程序办理说明
发布日期:2018-05-08浏览量:次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毕业生应妥善保管报到证,并在报到期限内到相关单位报到。如丢失报到证应按照流程申请补办,具体操作如下:
1. 如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遗失报到证(报到期一般为毕业时拿到报到证1个月内),请填写下表《派遣证明申请表》,手写签名后,上交至院系毕业班辅导员处审核,并由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新报到证。
2. 如超过报到期丢失报到证,请一并填写下表《派遣证明申请表》,手写签名后,上交至院系毕业班辅导员,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省就业指导中心不再补发新报到证,仅出具《派遣证明》
办理时间:自提交申请一个月内。
附:《派遣证明申请表》/uploadfile/2018/0508/2018050802303324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