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7年东莞市开展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7浏览量:次
其中提到:
1.若申请人能提供在校时的实习鉴定(盖有在读学校和实习学校的公章。一般是指毕业实习),并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学科一致的无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东莞市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在麻涌镇宣传教育文体局进行“现场确认”。
详见东莞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dgjy.net/newsInfo.aspx?pkId=5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