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2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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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党的二十大会议召开,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根据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相关精神和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安排,现需征集、推荐我系毕业生在基层就业的优秀事迹。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及“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2022年毕业)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 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 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相关要求

请积极申报、自荐。有意申报或推荐的在校学生或往届毕业生,请在4月10日(星期日)前,填写《附件2.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连同人物事迹word文档、个人简历word文档和个人生活照(1-2张)打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老师邮箱(在校生发送至对应辅导员老师邮箱,往届生发送至杨老师邮箱young_0702@qq.com),邮件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中文系20xx级xxx 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创业、基层或征兵)。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对各院系推荐报送的材料情况进行审核评选后择优推荐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2: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docx


中国语言文学系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