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 |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指引(中文系)20201010

发布日期:2020-10-10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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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使用必读: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私下印制无效),由我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系毕业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人数统一发放。
2.就业推荐表每人限发一份。毕业生签领后,应本人亲自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本表,谨慎落笔,笔迹清晰、端正,字体大小适中,不能出现涂改、错别字
3.毕业生应如实、严格、逐项地按指引填写推荐表相关事项,按时交回系里。因未按指引填写,或延迟交回等个人原因而造成求职失败的,责任由个人自负。
4.各系审查后,由系内统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系公章,然后统一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出具学校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5.系、学校签写意见并盖章的推荐表发回后,应多复印、扫描留存。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毕业生求职时,可以将复印件或扫描件交给用人单位,只有当双方达成入职意向后,方可将原件交给用人单位。
6.毕业生不得私自涂改已经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7.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就业推荐表,招聘会、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考试、户口与档案迁移等都可能用到。建议至少保留至毕业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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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file/2020/1010/20201010094327711.pdf(填好后,请在推荐表右上角用铅笔大大的写上学号后三位数字,转专业的写全部学号)